教师教育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日期:
2024-10-17
10月8日,海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在龙昆南校区实验楼703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开展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学习。党员院领导谢海涛、周春花、陈文科、聂永成等出席会议,非党员院领导,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含副科级)等列席会议。会议由谢海涛书记主持。
陈文科副书记领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马义米副院长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她表示,通过这次学习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她的爱国意识,作为一名高校工作者,要发挥忠于国家、为国奉献、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教育学生爱国,深入了解国家的党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要将爱国主义教育和自己的教学实践融合起来,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针对性。胡辑主任借用顾炎武的名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认为个体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要坚持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关心国家的动态,聚焦热点问题,加强自身的思想觉悟和提高自身的行动能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守护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