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以及《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要求,为做好本轮评估第一次《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填写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我校参与本轮合格评估的12个学位点均须填报,具体参评学位授权点名单见《周期性合格评估参评学位授权点名单》(附件1)。
二、填报方式分为线下填写和线上正式上报两个阶段进行。
1.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样表(附件2),进行线下填写,并组织检查、论证、修改、完善。
2.教育部开通在线填报系统后,进行线上数据填报以及相关材料上传,完成上报。
3.在《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文档中,包括了博士学术学位授权点、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及专业学位授权点三类学位点对应的表格,各别学位点选填对应部分(多余部分删除)。
三、填表说明
1.除表中另有说明外,本次采集的信息时间,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统计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
2.除表中另有说明外,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
3.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4.对专业学位授权点,如需区分博士点和硕士点填写的,表中均有说明,请按要求填写。
5.请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表中内容若无相关情况则不填写。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是教育部及海南省教育厅评估抽查的重要参考材料,填报质量可能会对评估结果造成影响。
2.各学院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任务布置,组成专人团队,负责《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的填报工作,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文字部分、表格部分、佐证材料整理等)。
3.各学院要认真研究学习《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特别是要认真阅读每页表格,每项填写内容的说明,理解表格设计的内涵。
4.《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中文字表述要准确清晰,各项数据正确无误,佐证材料齐全。要求各学院做好研究论证及数据核查工作,以确保信息表填报质量。
5.由教师教育学院牵头,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5个教育硕士培养相关学院配合,共同完成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的填报。各学院负责填报本领域的状态信息相关文字和数据,提交教师教育学院汇总整理,教师教育学院须召集各学院填报人集中讨论,修改完善后提交研究生学院。
五、时间安排因《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上报教育部是线上填报的形式,根据教育部通知,该项工作安排2022年3月进行里。为保障信息表填报质量,各学位点务必在2月底前完成定稿。要求:
1.2021年12月20日前,各学院提交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1个参评学位点(不含教育硕士)的《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电子稿、纸质稿)第一稿至研究生学院。15个教育硕士培养学院将本学院教育硕士各专业方向的状态信息表(电子稿、纸质稿)第一稿提交至教师教育学院汇总。
2.2021年1月10日前,各学院提交《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电子稿、纸质稿)第二稿(教师教育学院提交教育硕士第一稿)以及第二稿修改说明(详实说明文字部分、数据及表格项目的修改情况)至研究生学院。
3.2022年2月25日,各学院提交《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电子稿、纸质稿)最终稿至研究生学院。
4.2022年3月,研究生学院分配填报平台账号至12个学位点,各学位点按要求在线完成《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填报工作。
5.《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及修改说明纸版上报时首页须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章,电子版文件按“学科代码+学科名称+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规则命名。
联系人:向晓明65802066,邮箱624287062@qq.com;
刘辉(65782167,教师教育学院,实验楼6楼教研办公室359822170@qq.com)
附件:1.周期性合格评估参评学位授权点名单
2.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研究生学院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