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项目
《海南民歌编创与演唱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项目实施背景
为推动海南民歌的传承与发展,培养具备创作、演唱能力的专业人才显得尤为重要。通过设立专门的培训计划和教育体系,培养能够理解并创新海南民歌的音乐创作人才和演唱人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海南民歌的复兴。项目的重点在于通过系统的教学培养,挖掘具有潜力的音乐人才,提升海南民歌的艺术性和传播力,确保其在现代社会中仍能焕发出独特的生命力。
三、项目简介
该项目以“抢救、挖掘、编创、演唱”海南民歌为宗旨,为海南民歌的传承培养紧缺、高层次、实用型人才服务。培训对象为:海南艺术院团优秀的创作人员、歌唱演员,全国艺术院校作曲及演唱专业的教师及研究生,全国有志于海南民歌编创的中青年音乐人,择优录取30名学员。
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主要分为“五个板块”:理论专题授课、实地采风、编创实践、编创与演唱指导、排练及汇报演出。第一,理论专题授课的内容主要围绕海南6类民歌的演唱及语言等艺术特征、多视角的海南民歌文化解读、海南民歌编创而展开教学,其核心课程:海南民歌编创、抢救及整理的“海南民歌典型歌调鉴赏”、海南民歌的生成及其文化属性、黎族民歌演唱及黎语拼读、苗族民歌演唱及苗语拼读、临高渔歌演唱及方言特点、儋州调声演唱及方言特点、疍家民歌演唱及方言特点、海南音乐的创作发展、文学视野下的海南民歌阐释、海南民歌历史文化内涵阐释等课程。第二,学员通过实地采风、编创实践进行海南民歌编创与演唱学习。第三,通过专家对作品编创及演唱的指导,提升海南民歌的编创与演唱能力。第四,精心排练,以崭新的编创作品及舞台表演完成培训的学习。
本项目的实施,依托海南师范大学优质的教育资源、经验及地缘优势,立足海南民歌的发展和社会需求,发挥高校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的功能,为海南民歌的传承培养紧缺、高层次、实用型人才服务。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本项目培训周期为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10月28日,培训集中授课60天,作品自行研究、创作、修改时间145天。
第一阶段课程安排时间:2025年4月7日——5月16日(40天),集中授课、采风。
作品自行研究、创作、修改时间:5月17——10月8日(145天)
第二阶段课程安排时间:2025年10月9日——10月28日(20天),集中授课、排练及汇报演出。
(二)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海南黎族民歌文化品鉴 》、《海南民歌的演唱技能训练及方言拼读》、《海南黎苗民歌的整理及创作》、《海南民歌的生成及其文化属性》、《海南音乐舞蹈创作中的现代表达》、《海南民歌的编创实践》等。
(三)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质量量化,具体标准(以百分计):
1.集中培训的出勤占20%。
2.阶段性课业的海南民歌编创单部作品(不少于单部作品片段)或演唱作品(视频演绎片段)占30%。
3.学员须最终完成4部完整的海南民歌编创作品(不少于4分钟)或演唱3—4首海南民歌编创作品(每首作品演绎不少于4分钟)视频占30%。
4.项目组将择优选取学员的海南民歌新作进行汇报演出占20%。
综合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四)师资力量
本项目以著名作曲家孟卫东、词作家贺东久、指挥家姜金一、民族音乐理论家教育家伍国栋、歌唱家王丽达、王志昕等、南海名家张睿、赵晓辰等为领衔专家的师资团队,还包括知名教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作为本项目的强大师资团队。
项目领衔专家:著名作曲家孟卫东
孟卫东,原中国铁路文工团副总团长,第八届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创作委员会主任,享受国家政府津贴,国家一级作曲,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外聘教授。创作歌曲400余首,其中《同一首歌》《今夜无眠》《中国进行曲》《新闻联播》片头曲及《燕园情》等影响深远,担任民族歌剧《山海情》主创,执导歌剧《义勇军进行曲》。
项目领衔专家:著名词作家贺东久
贺东久,著名词作家、中国音乐文学学会理事,南京军区前线歌舞团创作员、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歌舞团创作员、一级编剧。以歌词创作名扬内外,如 《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在和平年代》《桃花谣》《莫愁啊莫愁》《边关军魂》《眷恋》《芦花》等500多首歌词,获得各类奖项70多次。传唱大江南北,是具有广泛影响的诗人与词作家。
项目领衔专家:著名指挥家姜金一
姜金一,著名指挥家,文化部优秀指挥奖获得者,现任中国歌剧舞剧院常任指挥,中央音乐学院指挥系兼职教授,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青年交响乐团音乐总监、艺术指导,中央音乐学院交响乐学院常任指挥、教授。2023年2023年1月11日,“春满辽河—2023年辽宁省新春民族音乐会”由姜金一执棒及获奖无数。
项目领衔专家:著名民族音乐学家、教育家伍国栋
伍国栋,民族音乐理论家、教育家,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研究员,南京艺术学院特聘教授、原音乐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发表及出版多篇、多部高质量的论文及著作。其中《长鼓研究》获中国艺术研究院第一届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族音乐现象系统化结构的综合研究》获中国艺术研究院第二届优秀科研成果奖;《中国音乐》获文化部首届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中国民间音乐》获第四届江苏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民族音乐学理论的实践层面》获中国文联“优秀评论(理论类)奖”;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艺术科学国家重点项目“十部文艺集成志书”(编审),2004年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优秀编审工作奖”;《民族音乐学视野中的传统音乐》获江苏省“高校社科类优秀成果奖”。
项目领衔专家:中国著名女高音歌唱家王丽达
王丽达,中国著名女高音歌唱家,获得第七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民族声乐金奖、第十四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民族组金奖。2018年以来,参加及参与各种赛事评委上百场。如“中华情·中国梦”中秋演出,演唱歌曲《海之梦》;出席第12届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开幕式暨文艺晚会,演唱歌曲《中国进入新时代》;作为特邀嘉宾参加“放歌新时代—中国民族男高音北京演唱会“并演唱歌曲;在北京音乐厅参加首场《婚礼组歌》交响音乐会并演唱;参加《百花迎春》晚会,演唱歌曲《等着我,亲爱的人》;王丽达参加《“我们的队伍向太阳”国家大剧院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5周年特别节目》,演唱歌曲《英雄赞歌》等等。
项目领衔专家:著名歌唱家王志昕
王志昕,四川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中国歌剧舞剧院一级演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全国优秀演员,辽宁省万层次人才,四川省第十五批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第九届沈阳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沈阳市身边好人荣誉称号。荣获第三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民族声乐大赛教师组一等奖;文化部第七届全国声乐比赛民族组三等奖,同时获“观众最喜爱的歌手奖 ”;第七、八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民族组优秀奖、第十三届CCTV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民族唱法优秀奖;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民歌榜”最具人气奖;在乌兹别克斯坦“东方旋律”国际音乐节中获优秀表演大奖等;在文化部大型歌剧《天鹅》中饰演男主角巴尔虎代;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大型民族歌剧《星星之火》中饰演男主角老李头;在中国歌剧舞剧院大型歌舞《四季情韵》、《五洲风情》、《紫气祥云》中获文化部优秀剧目表演奖;入选“高等学校杰出青年学者成长计划”,所教学生多人次在全国专业比赛中获奖。
(五)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通过集中培训、艺术实践,完成作品的编创与演唱。组织专家对学员作品进行评审,优秀作品集中排练,于2025年10月28日在海南师范大学结项演出。
(六)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20%的。
五、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30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从事本行业工作十年以上;
2.已获得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在读博士;
3.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4.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和研究成果,并获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研究课题的;
招生范围包括:海南艺术院团优秀的创作人员、歌唱演员,全国艺术院校作曲及演唱专业的教师及研究生,全国有志于海南民歌编创的中青年音乐人,择优录取30名学员。
(二)录取方式
作曲类请提供2首原创作品音视频,演唱类提供2首本人单独演唱视频。[注]:作品自选,要求风格不同,作品时间均把握在5分钟以内,音频格式为mp3、视频格式为mpg,请发至邮箱136232063@qq.com。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根据报名材料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名单将通过海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官网发布及电话通知,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员按要求,按时到海南师范大学“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海南民歌编创与演唱人才培养》项目组”报到。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16日
(二)报名方式及步骤
1、报名方式:
登录邮箱。用户名:海南民歌编创与演唱人才培养;邮箱号:3833953969@qq.com;密码:Hnsfdx571158。资料下载“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海南民歌编创与演唱人才培养》学员报名表”,另外,照片处要求1寸正规证件照电子版,报名表提交需转为PDF格式。
2、需提交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海南民歌编创与演唱人才培养》学员报名表(电子版PDF格式及纸质版);
(2)身份证(正反面)、职称证书及从事民歌编创或演唱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电子版PDF及纸质版);
(3)个人艺术成就简介一份(电子版PDF及纸质版)。
(4)欲参加培训的学员,作曲类须提供2首原创作品音视频,演唱类须提供2首本人单独演唱视频。[注]:作品自选,要求风格不同,作品时间均把握在5分钟以内,音频格式为mp3、视频格式为mpg,请发至邮箱136232063@qq.com。
3、提交方式:
(1)欲报名学员,电子版资料请于3月16日前发送至项目组邮箱:136232063@qq.com。
(2)录取后,纸质版材料请用档案袋装好并附清单于4月6日,与报道材料一并提交。
(三)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25年4月6日(早8:00-晚12:00)
报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7号莱尔波仕酒店(海口高铁东站师范大学店)
报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慧娴18976223771
魏静怡18099158812
蒋金利18689975968
七、培训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
咨询电话:赵慧娴18976223771 魏静怡18099158812
材料报送邮箱:136232063@qq.com。
(三)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项目主体)海南师范大学负责承担学员参加培训期间往返海口(集中培训地点)的交通费,现将报销要求说明如下:
第一条 交通费报销范围为学员由所属地往返于海口(集中培训地点)参加培训产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第二条 学员可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往返。
第三条 学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以里程为准,距离海口(集中培训地点)1300公里以内,可乘坐高铁、动车、普通列车【若飞机票价低于火车票价,可征得(项目主体)同意后乘坐飞机】;距离海口(集中培训地点)1300公里以上的,且情况特殊的学员可申请乘坐飞机。因经费有限,请学员优先选择铁路交通,如选择乘坐飞机,请尽量选择折扣机票,并提前向(项目主体)递交申请。乘坐交通工具舱级的具体规定见下表:
火车 | 飞机 | 其他交通工具 |
硬卧,高铁 /动车二等座 | 经济舱 | 长途客车等凭据报销 |
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四条(高铁及火车):学员于报到当日提供到达海口(集中培训地点)的单程票据,返程票据请于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邮寄至,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国家艺术基金《海南民歌编创与演唱人才培养》项目组,赵慧娴收,邮编:571158,电话:18976223771。(项目主体)海南师范大学在收到票据后15个工作日内报销交通费。
学员确认录取后,(机票往返):项目组统一订购。